各系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9〕3号)文件精神,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已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并能承担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文件要求。
2.学院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且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全省所有高校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确认地点选择四川省教育厅。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由各教学系部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一般应由5-7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由各系部主任担任。评议组具体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考察,可采取随堂听课、学生评教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3.现场确认及提交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2018年岗培合格证近期发放)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以下统称“岗培合格证书”)。高等学校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岗培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5)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蓝底,背面正楷署名,证书使用);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结论;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务必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
注:以上材料(1)-(4)项需提交证件复印件,人事处存档备查。
4.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5.报请学院审批;
6.报送教育厅进行认定。
三、具体时间安排:
1.4月12日-4月22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未通过的人员,现应重新报名);
2.4月22日前 各教学系部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议组,并对申请者进行测试、审查(相关测试材料由系部存档备查,也可根据申请者前期进行的返岗教研情况进行打分);
3.4月23日—4月24日 申报者至人事处302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4.4月25日—4月30日 学院审批;
5.5月5日—5月20日 上报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其他
请各部门务必及时通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教师,并组织教师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认定材料。
五、提交材料地点与联系电话
1.地点:人事处302办公室
2.联系人:张奎 联系电话:2215969
附件:1.关于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认定程序变化的说明
3.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及能力测试标准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