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2019年4月5日放假,与周末(4月6日、7日)连休。
二、有关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内江职院综合值班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应急值守、防火安全、食品卫生等相关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细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及时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全体师生在开展祭祀活动时,要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做到文明祭祀。
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